11月9日,荆州八凌打捞公司法人代表将“10·24”事件中获得的36300元“天价打捞费”交到市公安局,并表示悔改之意。
10月24日,在打捞救人牺牲大学生尸体时,八凌公司人员要价36000元,并索要300元的烟酒和矿泉水费之后再开工,且先交钱后打捞,为索钱曾两度中断打捞,其见利忘义、唯利是图的行径受到了群众的指责和媒体的批评。
八凌打捞公司负责人在上缴打捞费时称,由于该公司成员事发时并不知道打捞的是英雄遗体,事后,当他们从新闻上得知陈及时、方招、何东旭三人为舍己救人的英雄以后很是悔恨,便萌生退还“打捞费”的念头。
有关该案的调查工作还在继续,据悉,“10·24”现场负责人员已受到处罚。
■刘胜萍 黄中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