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(记者 文斌 通讯员 谊斌 自德) 7月18日深夜,黄为刚从广东回到阔别一个多月的常德。带他回来的,是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的两名交警。
今年5月26日晚8时许,黄为刚驾驶摩托车经过市城区楠竹山路段时,与一辆电动车相撞,造成乘坐电动车的田女士严重受伤。黄为刚仓皇驾车逃离现场。后来,田女士在医院不治身亡。
事故发生后,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勘查现场并大量走访了目击证人,一直没有找到任何线索。7月12日,办案民警得到群众提供的重要线索,嫌疑人黄为刚为逃避法律制裁,隐姓埋名前往广东中山市打工。民警到达中山市后,黄为刚的工友反映他已去深圳。在深圳,民警又扑了空,黄为刚已于几天前去了惠州。7月17日,办案民警根据侦查的情况,确定黄为刚在惠州市惠阳区一家五金厂打工。当天下午,民警在车间内将黄为刚抓获。